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样本量太少是临床试验中最常见的问题之一。样本大小与(统计)效力(power)同增同减(http://www.amaassn.org/public/peer/7_13_94/pv3037x.htm):如果治疗方法间的差别未被发现,可能是因为没有足以发现真实差别的(统计)效力。
即使一项研究设计得有足够的(统计)效力以对主要结局作出评价,样本大小可能不足以产生二手结局(secondary outcome)或支持亚组间的比较。
样本大小的目标可以使用发表的公式(参见Piantadosi)计算,或通过表格进行估计。
(译者注:(statistical)power:(统计)效力;即当实际上存在着某种差异时,某项临床试验能发现在统计学上有显著意义的差异的概率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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